关于做好 2015 ~ 2016 学年第 二 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,处(室、馆、所、中心), 后勤公司:
根据校历安排,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 2016 年 7 月 4 日~5 日
进行。为了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,请各二级学院、有关单位相
互配合和大力支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 组织管理
主 考: 张龙庭
副主考: 符兴干 赵中文 党登奎 林师虎
考务组: 王大山 谢洪辉 王丹 王芸 二级学院教务办工
作人员
宣传统计组:林尤 鎗 李雯 喻路
后勤保障组:陈山 谢益存 赵维亚 张清彬 梁其升
方正(机房) 周济良(机房)
考务办公室:第一教学楼 407 教室(第一教学楼笔试)
第一教学楼 313 教室(第一教学楼机试)
第二教学楼 307 教室(第二教学楼笔试)
二 、 大力 宣传 , 组织学习 文件
考试前,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监考教师集中学习《海南职业技
术学院考试工作条例》及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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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试行办法》(海职院教[2013]35 号)等考试相关文件。
要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考试,杜绝旷考和作弊行为,有特殊情
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要办理缓考手续。以班为单位,组织学生
学习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2014 年 8 月修
订版)、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条例》(海职院教[2013]35
号)等有关文件。
三、 加强考风建设, 严明考试纪律
考试前,监考员告知学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和考试证件(身
份证、学生证、校卡)进入考场,并要求学生认真填写《考生签
名表》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
无线通信工具,如移动电话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。请参
加考试的同学妥善保管好手机等通信工具,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
守考场纪律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,
该科成绩以零分计,同时按校纪校规处理并且该科目不得参加正
常补考。
开考 30 分钟后,禁止迟到学生入场。提前交卷时间为该科考
试结束前 30 分钟,即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的,开考 60 分钟后才能
交卷;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的,开考 30 分钟后才能交卷。监考员
认真填写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,考试结束后,与试卷一起交考务
办。考试期间,一旦发现违纪考生,监考员需做好记录,做到有
理有据,如实上报,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
处理。
四 、巡考 、监考 工作
考试期间,学校领导、二级学院、机关部门领导参与全校巡
考工作。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办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在所授课程考试
期间到相应考场巡视。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监考员、巡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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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按时参加考试工作。监考员凡因事假、病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参
加监考工作,可由所在部门内部进行调整,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
监考工作,报主考批准后,教务处再行安排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
(巡考、监考安排见附件)。
请监考员、巡考员认清每场考试的考试时间,于考前 30 分钟
到达考务办公室,认真完成考试工作任务。
五 、阅卷、登分、归档 工作
(一)凡属于统一命题的考试课程,一般在校内指定地点进
行集中阅卷评分,具体时间、地点由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或教研室
安排。
(二)阅卷评分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的 4 个工作日内完成
阅卷评分工作,并登录教务处网站(Http://jwc.hcvt.cn)进行
网上成绩录入,录入成绩前应认真阅读《教师网上录入成绩注意
事项》,录入完毕后在页面上打印成绩单和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
生成绩统计表》各三份(A4 纸,涂改或手填写的无效)送开课单
位,经开课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两份到学生所在的二级
学院,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整理收齐后将成绩单按
班级装订成册,报一份到学籍考务科 213 室,一份由学生所在学
院留存(注:成绩登分必须取整数,不得有小数点)。请开课单位
教务办认真回收试卷(含开卷考试、考查课程),并做好试卷的自
查、保管工作,教务处将在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进行抽查。
(三)各二级学院务必要求在教师放假前完成学生考试成绩
登录及归档工作;教务办同时统计各门课程需补考的学生名单、
人数以及每位补考学生需补考的课程和门数并在下学期开学第 1
周内将补考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考务科。
六 、考试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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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应对本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、阅
卷评分情况、各门课程的命题质量、考试方式方法改革等情况进
行总结,以指导今后工作。任课教师也可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考
核方式方法、体会、分析、效果、学生反响、建议等写出稿件,
稿件通过 oa 系统发送至教务处学籍考务科,以便改进考试工作。
在考试各环节中如出现事故,教务处将会同人力资源处根据
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工作规程》(海职院教[2013]38
号)、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规定》(海职院人
[2013]61 号)的有关规定,进行处理并向全校通报。
七 、其他 有关 事项
(一)后勤保卫处在考试之前要组织人员检查(修理)各教
室内桌椅、灯管、窗帘等设备,及时做好考场清洁工作。同时,
应根据考试时间,提前做好电铃的调试工作。公共教学资源服务
中心安排专人在考前半小时打开各考场门。
(二)各二级学院务必尽早通知本次考试不合格的学生,最
迟在学生放假后第一周内通知到补考学生,并要求学生做好补考
准备。
附件:
2015~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员安排表.xlsx